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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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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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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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3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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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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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腔含化,每次1片,每日不超过5片;每次含化间隔至少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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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出血者禁用。2.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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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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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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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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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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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消化性溃疡病史患者慎用。2.用本品期间出现眩晕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避免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3.严重肝﹑肾疾病者慎用。4.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5.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7.需长期治疗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8.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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