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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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健康牛骨或猪骨明胶水解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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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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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302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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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失血性休克,休克,烧伤,血症,胰腺炎,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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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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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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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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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失血性休克,休克,烧伤,血症,胰腺炎,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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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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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6.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7.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8.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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