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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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那格列奈。化学名为:N-(反式-4-异丙基环已基-1-甲酰基)-D-苯丙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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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山东龙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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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6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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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糖尿病,糖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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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本品的常用剂量为餐前120mg,可单独应用,也可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剂量应根据定期的HbA1c检测结果调整。因为那格列奈的主要治疗作用是降低餐时血糖(其为HbA1c的重要构成成份),也可通过餐后1—2小时血糖来监测那格列奈的治疗效果。在临床试验中,那格列奈通常于主餐即早餐、午餐和晚餐前服用。对于治疗初始时HbA1c水平接近治疗目标的患者(即HbA1c<7.5%),可采用单独应用或者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餐前服用那格列奈60mg即可,根据治疗的效果调整剂量。肝损害患者的剂量:对轻度至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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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药物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禁用; 2.Ⅱ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禁用;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禁用; 4.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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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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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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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糖尿病,糖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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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那格列奈为氨基酸衍生物,为口服抗糖尿病药,用于2型糖尿病人的治疗。那格列奈的作用依赖于胰岛β细胞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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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低血糖:本品可以引起低血糖现象,其发生的频率与糖尿病严重程度、血糖控制水平、以及病人其他相关情况有关。老年病人、营养不良的病人、伴有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病人对降糖药比较敏感,易发生低血糖。剧烈运动、饮酒、腹泻呕吐、进食减少、或合用其他抗糖尿病药物时,低血糖的危险性增加。对伴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合并使用β受体阻滞剂者发生低血糖时难以被认识。那格列奈必须餐前口服,以减少低血糖的危险。病人不准备进食时,不可服用那格列奈; 2.中重度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 3.血糖控制失常:当病人伴有发热、感染、创伤或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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