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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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丁美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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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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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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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运动性软组织损伤,扭伤,挫伤,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赖特综合征,风湿性关节炎,颈肩综合症,网球肘,纤维肌痛症,腰肌劳损,腰椎,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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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冲服,一次1.0克(2袋),用150毫升温开水冲后服用,一日1次,临睡前服。 2.对严重或持续症状,或急性加重期,可另外增加0.5~1克(1~2袋),清晨给药。 3.体重不足50千克的成人可以每日0.5克(1袋)起始,逐渐上调至有效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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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严重肝功能异常、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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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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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在妊娠的后3个月,及在哺乳期不主张使用本品。儿童用药:萘丁美酮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及疗效尚未确定,因而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老人用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对萘丁美酮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人比较无明显差异。但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解热药一样,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维持最低有效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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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运动性软组织损伤,扭伤,挫伤,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赖特综合征,风湿性关节炎,颈肩综合症,网球肘,纤维肌痛症,腰肌劳损,腰椎,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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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一种非酸性非甾体抗炎药,属前体药物,在肝脏内被迅速代谢为6-甲氧基-2-萘乙酸(6-MNA)而起解热、镇痛、抗炎作用。2.本品的抗炎镇痛解热的作用与萘丁美酮的活性代谢产物抑制了炎症组织中的前列腺素合成有关。3.本品对胃粘膜影响小:(1)本品是一种非酸性、非离子性前体药物,在吸收过程中对胃黏膜无明显的局部直接影响;同时本品对胃粘膜生理性环氧合酶的抑制作用较小。因此本品引起的胃肠粘膜糜烂和出血的发生率较低。(2)本品对出血和凝血无影响:本品对健康志愿者的血标本,在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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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具有消化性溃疡史的病人服用本品时,应对其症状的复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或禁用。3.心力衰竭、水肿或高血压者应慎用本品。4.用餐中服用本品的吸收率可增加,应在餐后或晚间服药。5.本品每日服用量超过2克时腹泻发生率增加。6.本品常用剂量为每日1克,对于症状严重或持续存在或急性加重的患者可酌情加量。并可将总量分为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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