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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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膦甲酸钠。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钙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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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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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098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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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单纯疱疹,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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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静脉滴注。?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用输液泵滴注2小时以上。如患者在维持期视网膜炎症状加重时,应仍恢复诱导期剂量。2、单纯疱疹和带状疱疹: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一次,经输液泵滴注1小时,共14~21日。肌酐清除率低于96ml/分钟者,剂量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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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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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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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必须时,孕妇一般不宜使用本品。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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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单纯疱疹,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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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广谱抗病毒药物,作用机制为直接抑制病毒特异的DNA多聚酶和逆转录酶。本品对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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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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