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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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分子式:C18H20FN3O4分子量:3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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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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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1093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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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前列腺炎,淋病,尿道炎,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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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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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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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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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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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前列腺炎,淋病,尿道炎,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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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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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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