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
|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香港九华华源集团滁州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40215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红斑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多形红斑、结节性红斑、药物性皮炎、虫咬皮炎、日光性皮炎、念珠菌感染、花斑癣、甲沟炎、脓疱病、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黄褐斑、扁平疣、寻常疣、跖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疥疮、头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疥疮、螨虫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涂患处,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红斑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多形红斑、结节性红斑、药物性皮炎、虫咬皮炎、日光性皮炎、念珠菌感染、花斑癣、甲沟炎、脓疱病、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黄褐斑、扁平疣、寻常疣、跖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疥疮、头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疥疮、螨虫病。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