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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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7H23NO3)2·H2SO4·H2O分子量:69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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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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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3102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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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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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一日三次,涂于眼睑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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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以下人群禁用:1.青光眼。2.前列腺肥大。3.儿童脑外伤。4.唐氏综合征。5.痉挛性瘫痪。6.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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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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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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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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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潰疡患者慎用。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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