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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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吡嘧司特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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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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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5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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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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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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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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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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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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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16例(2.5%)。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刺激感4件(0.63%)、结膜充血3件(0.47%)等。在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件,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43例(1.01%)。主要不良发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眼睑瘙痒感5件(0.12%)、眼分泌物5件(0.12%)、结膜充血5件(0.12%)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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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请马上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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