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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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盐制)、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盐制)、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麸炒)、薄菏、连翘、荆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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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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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6102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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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爆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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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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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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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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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爆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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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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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爆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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