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解表,散寒祛湿。用于气虚外感风寒湿邪所致恶寒,发热,无汗,口不渴,头痛,肢体酸痛沉重,乏力,咳嗽,鼻塞流清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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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羌活、川芎、柴胡、枳壳、桔梗、前胡、茯苓、甘草、生姜、薄荷、人参。 |
本品每丸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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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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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79 |
国药准字H3102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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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解表,散寒祛湿。用于气虚外感风寒湿邪所致恶寒,发热,无汗,口不渴,头痛,肢体酸痛沉重,乏力,咳嗽,鼻塞流清涕。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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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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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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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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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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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解表,散寒祛湿。用于气虚外感风寒湿邪所致恶寒,发热,无汗,口不渴,头痛,肢体酸痛沉重,乏力,咳嗽,鼻塞流清涕。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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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口干、恶心及轻度鼻出血。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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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粒。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