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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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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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高卓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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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345 |
国药准字H1999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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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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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成人每日0.2~0.3g,分2~3次口服,每次1片。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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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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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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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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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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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