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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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 化学名称:(―)-(S)―3―甲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半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 分子量:370.38 |
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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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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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513 |
国药准字H1096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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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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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1片),一日2~3次。病情较重者,最大剂量可增至一日0.6g(6片),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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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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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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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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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消化不良、便秘,舌炎、口腔炎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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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70~>40ml/分1次0.1g,1日2次 40~≧20ml/分1次0.1g,1日1次 <20ml/分首次0.1g,以后每48小时0.1g 2.与其它喹诺酮类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3.本品慎用于重症肌无力患者,有引起症状恶化的可能。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他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详见说明书。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