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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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盐酸硫必利片。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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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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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7 |
国药准字H2009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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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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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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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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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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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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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酰胺类抗精神病药,对中脑边缘系统多巴胺能神经功能亢进有抑制作用,对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运动障碍有拮抗作用,从而产生安定、镇静作用。其特点为对感觉运动方面神经系统疾病及精神运动行为障碍具有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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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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