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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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盐酸硫必利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氯芬。 化学名称:β-(氨基甲基)-4-氯-氢化肉桂酸。 分子式:C10H12ClNO2 分子量:2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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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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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7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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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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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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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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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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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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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酰胺类抗精神病药,对中脑边缘系统多巴胺能神经功能亢进有抑制作用,对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运动障碍有拮抗作用,从而产生安定、镇静作用。其特点为对感觉运动方面神经系统疾病及精神运动行为障碍具有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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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 |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使用巴氯芬。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应远离儿童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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