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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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盐酸硫必利片。 |
豨莶草(蜜酒炙)、胆南星、半夏(制)、当归(酒炙)、天麻、秦艽、川芎、三七、桃仁、水蛭、红花、冰片、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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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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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7 |
国药准字Z109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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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活血化淤,祛风化痰,醒脑开窍。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左瘫右痪,语言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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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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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孕妇及出血性中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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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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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活血化淤,祛风化痰,醒脑开窍。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左瘫右痪,语言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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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酰胺类抗精神病药,对中脑边缘系统多巴胺能神经功能亢进有抑制作用,对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运动障碍有拮抗作用,从而产生安定、镇静作用。其特点为对感觉运动方面神经系统疾病及精神运动行为障碍具有良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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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 |
1.服用本品后,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嗜睡,面部发热,头痛等症状,继续服药可逐渐消失。2.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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