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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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利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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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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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422 |
国药准字HJ20160549(原国药准字J2017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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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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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0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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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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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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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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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会增高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与安慰剂相比,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危险性会增高,本品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性精神病。(痴呆:精神病学术语,指精神原性(如早发性痴呆)的或由损坏脑物质的疾病(如神经梅毒或动脉硬化)引起的智力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