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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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过氧化氢。 |
炒山楂、六神曲(炒)、炒麦芽、焦槟榔、醋鸡内金、苍术(制)、草豆蔻、,陈皮、生姜、柴胡、白芍、川楝子、醋延胡索、甘草浸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蔗糖、食用色素(柠檬黄、胭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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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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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977 |
国药准字Z110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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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开胃消食,消积。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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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清洁伤口,3%溶液。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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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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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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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开胃消食,消积。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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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高浓度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性灼伤,形成一疼痛“白痂”。以本品连续应用漱口可产生舌乳头肥厚,属可逆性。本品溶液灌肠时,当含过氧化氢(H2O2)浓度≥0.75%可发生气栓或(和)肠坏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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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遇光、热易分解变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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