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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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吡哌酸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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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格拉雷药业有限公司 |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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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国药准字H370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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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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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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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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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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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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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 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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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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