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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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大黄、菊花、麦冬、薄荷、石膏、栀子、玄参、番泻叶、黄芩、甘草、桔梗、黄柏、连翘、炒牵牛子、枳实(砂烫)、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O]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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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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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47 |
国药准字H4502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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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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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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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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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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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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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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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