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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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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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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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29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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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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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下。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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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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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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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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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胃泌素受体的拮抗剂,化学结构与胃泌素(G-17)及胆囊收缩素(CCK)二种肠激肽的终末端化学结构相似。其功能基团酰胺基能特异性和胃泌素竞争壁细胞上胃泌素受体,因而能明显抑制胃泌素引起的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对组胺和迷走神经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作用不明显。能增加胃粘膜氨基己糖的含量,促进糖蛋白合成,对胃粘膜有保护和促进愈合作用,能改善消化性溃疡的症状和促使溃疡愈合。应用本品治疗消化性溃疡和胃炎不发生胃酸分泌的反跳现象,治疗终止后仍可使胃酸分泌处于正常水平达半年之久。此外,本品具有利胆作用,途径有三: ①通过刺激胆汁酸非依赖性胆汁分泌,有利于排石和冲洗、疏通胆道; ②改变胆汁中成石因素,使重碳酸盐浓度和排量明显增加,而游离胆红素、胆固醇以及钙离子的浓度降低; ③通过拮抗CCK,抑制内生性CCK的促胆囊收缩作用而使胆囊容量扩充,使胆囊内胆汁成分稀释,从而可预防成石。本品安全,小鼠口服急性LD50为17.8g/kg。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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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