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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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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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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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32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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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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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拭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 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口服,一次1杯(4克,用量杯计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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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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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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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鸡眼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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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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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外用药切勿口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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