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煅)、硵砂、珍珠(煅);辅料为:黄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
| 生产企业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32 |
国药准字Z109500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拭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 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鸡眼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
| 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外用药切勿口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 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