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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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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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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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32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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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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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拭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 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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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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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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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鸡眼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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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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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外用药切勿口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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