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瘀通络,祛湿消肿。用于湿热瘀阻脉络所致的血栓性浅静脉炎,非急性期深静脉血栓形成所致的下肢肢体肿胀、疼痛、肤色暗红或伴有条索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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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金银花、黄柏、苍术、薏苡仁、玄参、当归、白芍、甘草、水蛭、蜈蚣、全蝎。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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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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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36 |
国药准字H2005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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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瘀通络,祛湿消肿。用于湿热瘀阻脉络所致的血栓性浅静脉炎,非急性期深静脉血栓形成所致的下肢肢体肿胀、疼痛、肤色暗红或伴有条索状物。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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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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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胃部不适。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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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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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化瘀通络,祛湿消肿。用于湿热瘀阻脉络所致的血栓性浅静脉炎,非急性期深静脉血栓形成所致的下肢肢体肿胀、疼痛、肤色暗红或伴有条索状物。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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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及有出血性疾病或凝血机制障碍者慎用。2、忌饮酒。3、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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