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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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利司他、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纳、交联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纳、聚维酮K30。 |
番泻叶、秋水仙、诃子肉、盒果藤、巴旦仁、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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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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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71 |
国药准字Z2009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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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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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餐时或餐后1小时内口服1粒。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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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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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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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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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随膳食中脂肪成分增加,发生率也相应增高。大部分病人用药一段时间后可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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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痔疮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由于秋水仙为毒性药,主含秋水仙碱等,当出现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或腹胀、腹泻等到不良反应时,应减少用量。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