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栀子、天花粉、桔梗、知母、大黄、前胡、黄柏、苦参。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920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清热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咳嗽痰多火热壅盛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体质虚弱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