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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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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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豪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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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607 |
国药准字H2002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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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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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每日30~120mg(1片半~6片),分3次服用,连服1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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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t<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胃肠道系统:罕见:恶心,便秘。 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和失眠。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悸和低血压。 免疫系统: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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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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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获得的妊娠妇女的临床数据有限。尽管本品对于妊娠和胚胎/胎儿的发育,动物试验并没有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见 儿童用药:本品禁用于1岁以下儿童。由于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对1岁以上的儿童使用需慎重。 老年用药:目前无有关老年服用本品的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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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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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 2.肝炎。 3.皮肤刺痛。 4.胃肠道出血。 5.血小板减少。 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本品为异喹啉类衍生物,是直接作用于平滑肌细胞的亲肌性解痉药。它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增加细胞内环磷酸腺苷的水平,抑制肌球蛋白轻链肌酶,使平滑肌舒张,从而解除痉挛,其作用不影响植物神经系统。 毒理研究:本品经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致畸、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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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
血压过低的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 由于片剂中所含乳糖,会导致乳糖不耐受患者的胃肠道不适。因此,对于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儿童使用应注意。(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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