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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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木香、栀子、石榴皮、闹羊花、豆蔻、荜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唑-3-甲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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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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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007 |
国药准字H1097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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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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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1-2次。 |
静脉注射。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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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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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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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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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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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制,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从而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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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2.规定的服用量内,分次用温开水吞服为宜。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超过有效期禁止服用。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 3.本品应在配制24小时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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