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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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木香、栀子、石榴皮、闹羊花、豆蔻、荜茇。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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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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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007 |
国药准字Z20063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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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治疗火毒血热所致的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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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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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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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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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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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治疗火毒血热所致的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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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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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2.规定的服用量内,分次用温开水吞服为宜。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超过有效期禁止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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