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品每袋含葡萄糖酸锌70毫克(以锌计10毫克)。辅料为着色剂柠檬黄和蔗糖粉。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74 |
国药准字H130215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治疗缺锌引起的营养不良、厌食症、异食癖、口腔溃疡、痤疮、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等。 |
|
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口服。温水冲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袋,一日2次。12岁以下儿童每日用量见下表:年龄1~6岁,体重10~21公斤,一日用量0.5袋;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日用量1.0袋;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日用量1.5袋,可分次服用。 |
|
副作用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消化道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治疗缺锌引起的营养不良、厌食症、异食癖、口腔溃疡、痤疮、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等。 |
|
药理作用 |
锌为体内许多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等作用。缺乏时,生长停滞、 生殖无能、伤口不易愈合、机体衰弱,还可发生结膜炎、口腔炎、舌炎、食欲缺乏、慢性腹泻、味觉丧失以及神经症状等。锌对儿童生长发育尤为重要。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本品宜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