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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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黄连、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中白(煅)、淡豆豉、大青叶、荆芥(去粗梗)、羌活、葛根、地黄、川木通、赤芍、黄芩、前胡、玄参(去芦)、桔梗、柴胡、西河柳、升麻、牛蒡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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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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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74 |
国药准字Z20054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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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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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开水冲服。一岁以下婴儿一次1/4袋,1-2岁一次1/2袋,3-4岁一次3/5袋,5-7岁服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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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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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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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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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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