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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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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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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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433 |
国药准字H3702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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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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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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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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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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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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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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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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