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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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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茵陈、金银花、栀子、厚朴、防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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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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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国药准字Z44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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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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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次,1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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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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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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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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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有明显的利胆作用;增加胆汁分泌同时也增加胆红素的排出;对四氯化碳中毒小鼠的肝脏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并降低转氨酶(SGPT),对正常小鼠转氨酶(SGPT)没有影响。毒理作用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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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