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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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兰索拉唑。 分子式:C16H14F3N5O2S 分子量:36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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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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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16 |
国药准字J201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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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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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 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晨服。 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一次10mg(1粒),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一食管反流征 {GERD) 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疗程为4~8周。 C.胃一食管反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 (GERD) 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1粒)或20mg(2粒),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 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 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 |
服药时可以将药片置于舌上,用唾液湿润并以舌轻压,崩解后随唾液吞服。也可以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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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Y-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眠,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
本品批准前临床试验2295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者349例(占15.2%),上市后药品使用调查的(到2002年3月兰索拉唑肠溶胶囊复检结束为止) 6260例中有138例(占2.2%)出现不良反应。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杆菌辅助治疗:本品批准前在日本的430倒患者和国外548例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分别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分别为217例(占50.5%)和197例 (32.7%)。下面列出上述调查及其它自发报告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 重要的临床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可能出现(0.1%-<5%)。因此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黄疸、伴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的严重肝功能障碍(<0.1%),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 中毒性表皮坏死(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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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临床研究表明,未见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在疗效与安全性方面有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强。由于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有时可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当出现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参照“不良反应”项) 时,应谨慎给与,必要时应停正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动物实验(大鼠)表明胎仔兰索拙唑血药浓度高于母鼠。兔子实验发现口服30mg/kg/日兰索拉唑,使死胎率增高。另一项大鼠实验发现兰索拉唑(50mg/kg/日),与阿莫西林(500mg/kg/日)和克拉霉素(160mg/kg/日)联合用药,随着对母鼠毒性作用的增强,对胎鼠发育的抑制作用同样增强。]本药不适于哺乳期妇女服用,如必须服用本药,立停止哺乳。[有动物实验(大鼠)报道兰索拉唑可以转移至母乳中。]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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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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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基础胃酸和所有刺激物所致的胃酸分泌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其抑制作用明显优于H2受体阻滞剂。一次口服30mg,可维持作用24小时。对胃蛋白酶有轻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血清胃泌素的分泌增加。对幽门螺杆菌(Hp)有抑制作用。单用本品虽然对Hp无根除作用,但与抗生素联合应用可明显提高Hp的根除率。(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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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 (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