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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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甲氧苄氨嘧啶。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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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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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05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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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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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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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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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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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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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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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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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为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