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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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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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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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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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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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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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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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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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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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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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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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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