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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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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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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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Z6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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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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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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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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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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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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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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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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