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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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醋酸氯己定,化学名称为:1,6-双(N1-对氯苯基-N5双胍基)己烷二醋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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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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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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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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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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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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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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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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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菌防腐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杆菌以及白色念珠菌有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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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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