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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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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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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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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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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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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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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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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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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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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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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