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膝骨关节炎、肩周炎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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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辅料含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玻璃酸钠是广泛存在于人体内的生理活性物质,是一个由葡萄糖醛酸和乙酰氨基己糖组成双糖单位聚合而成的一种黏多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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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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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08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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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膝骨关节炎、肩周炎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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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膝骨关节炎、肩周炎等症的改善药物。用于膝骨关节炎时,膝关节腔内注射;用于肩周炎时,肩关节腔或肩峰下滑囊内注射。一次1支,一周1次,5周为一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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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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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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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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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膝骨关节炎、肩周炎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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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皮疹、瘙痒等症状,一般2-3天内可自行消失,若症状持续不退,应停止用药,进行必要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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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2.本品勿与含洁尔灭的药物接触以免产生混浊。3.有关节积液时,应先将积液抽出,再注入药物。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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