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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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支含维生索B645mg,蜂蜜1.2g蜂王浆0.12g和醋酸氟轻松0.3mg。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特比萘芬。其化学名称为:(E)-N-(6.6-二甲基-2-庚烯-4-炔)-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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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原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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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27 |
国药准字H2009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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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手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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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患处并按摩片刻助其吸收,每日2-3次,病愈后继续使用1周,以防复发,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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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一成分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类激素过敏者禁用。 2.感染性皮肤病禁用。如手足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疱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化脓等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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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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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手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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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 2.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3.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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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7.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8.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敷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肝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mol/L)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