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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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辅料为:凡士林、石蜡、胭脂红。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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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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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4 |
国药准字Z2009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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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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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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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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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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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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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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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