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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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辅料为:凡士林、石蜡、胭脂红。 |
地黄、大黄、黄柏、紫草、牡丹皮、南寒水石、地榆、当归、乳香、没药、白芷、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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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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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4 |
国药准字Z2006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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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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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对创面进行清创处理后,将本品均匀涂布于创面上,涂布厚度约2mm;或将本品预先做成药物纱布,覆盖在创面上,再用双层纱布包扎,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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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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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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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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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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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创面大于5%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必要时可适当使用抗生素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