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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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辅料为:凡士林、石蜡、胭脂红。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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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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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4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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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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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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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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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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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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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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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