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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处方药 医保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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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伐他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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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主要成分

洛伐他汀。化学名称为:(S)-2-甲基丁酸-(1S,3S,7S,8S,8aR)-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4-羟基-6氧代-2-四氢吡喃基]-乙基}-1-萘酯分子式:C24H36O5分子量:404.55

盐酸氟桂利嗪。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917

国药准字H200032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1片),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4片)。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检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高,新发糖尿病,血红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7上市后检测: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检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告,表现为记忆力丧失,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