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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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氢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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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人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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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H2004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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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黄褐斑、雀斑及炎症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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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每天早晚各一次,适量外搽斑处,一般要搽数周,色素斑才会减轻;如果病变无改善仍应持续用药几周。当斑变颜色恢复至正常肤色时,应渐渐减少用药。用药时如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去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用该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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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有烧灼感;偶见有局部过敏反应(如局部接触性皮炎),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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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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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黄褐斑、雀斑及炎症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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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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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对其敏感性进行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则不必禁用该药。但如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建议停用该药。 2.每次使用面积不宜过大。 3.不可用于眼部和伤口周围的斑变。 4.避免阳光照射,阳光照射过多会发生雀斑。 5.只可用于病变部位,勿涂抹于正常皮肤。 6.乳膏一旦变色,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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