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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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头孢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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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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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H340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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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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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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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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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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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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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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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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