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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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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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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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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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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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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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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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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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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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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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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