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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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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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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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76 |
国药准字Z2017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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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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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详情请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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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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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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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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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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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药谷明目地黄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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